大阳城集团娱乐瑜伽馆搬迁要求退款

2024-04-13 07:56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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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大阳城集团娱乐瑜伽馆搬迁要求退款2020年1月11日接到消费者李女士的投诉,表示在该瑜伽馆办了张一年的卡,现在还剩下8个月的瑜伽课,由于瑜伽馆要搬迁至仓场路365号1楼。离家较远表示不方便,联系商家安排退卡,对方敷衍了事,消费者投诉至消保委大阳城集团娱乐,要求解决退卡退款。

  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,马上联系商家,消费者购买的瑜伽卡也是转来的,现在由于瑜伽馆搬迁,消费者要求退款退卡,商家表示让消费者转卡,消费者表示转卡目前没有人愿意来接这张卡,还是要求退卡。

  消保委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》第五十三条规定: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和服务的,应当按照约定提供。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大阳城集团娱乐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;并应当承担预付款分利息、消费者必须支付合理的费用。

  经过调解,由于商家搬迁,违反了约定的地点,消费者已经上了4个月的课程大阳城集团娱乐,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商家退款300元给消费者,消费者表示接受。

  合同履行期限内,经营者因停业、歇业、服务场所装修迁移等情形中止履约,可能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,应提前15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,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消费者要求解除合同的,经营者应当扣除已消费金额后,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;消费者不要求解除合同的,有效期限相应顺延或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办法。而经营者因停业或注销需解除合同的,应当提前30日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,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扣除已消费金额后,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。

  首先,参与各类预付式消费前,应了解清楚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,尽量选择规模较大、证照齐全、市场信誉好、经营状态佳的企业,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。

  第二,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前,应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、服务合同等格式文本,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特别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规定,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优惠条件所迷惑。

  第三,进行预付式消费时,尽量避免一次投入过高,承担过大风险。同时,注意在消费过程中,保留好服务细则、协议、等相关证据,每次消费完毕后让商家签字确认,以防卡内余额缺失,如合法权益受到损害,要及时与商家协商,必要时向当地消协或、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;一旦发现商家存在非法、携款潜逃等恶意侵权迹象的,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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