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孩子报名 瑜伽课 所上的当

2024-01-26 18:03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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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女孩子报名 瑜伽课 所上的当浙江杭州,女子花费25000多元,报了瑜伽的私教课。谁知在一对一的教学中,她按照教练的要求做臀桥动作时大阳城集团娱乐,突然头痛不已。送往医院救后,被诊断为脑出血,当晚做了手术。事后女子要求退还剩余的5000多元瑜伽课费,却遭到拒绝。她一怒之下做了一件事。

  邵女士年轻漂亮,也非常注重生活品质。为保持良好的身材,她在同学介绍下办了瑜伽馆会员,又买了私教课。共花费25000多元。

  邵女士一想,教练的时间很宝贵,跟闺蜜游玩的时间可以推到以后。第二天,她如约来到瑜伽馆,却万万没想到,在做臀桥动作中,突然感觉到头脑发晕。

  这是一起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纠纷。这样的个例在生活中应该常见,比如我们给学生教的辅导班学习费,成年人报的各种课程学习费用,假如中间出现意外,那剩下的费用该怎么处理?消费者又该怎样维权?

  《消费者权益保》第7条规定: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、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;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,符合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要求。

  也就是说,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,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,符合保障人身安全。

  单是她在锻炼过程中突然受伤,瑜伽馆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有人可能会说,那如果是邵女士本身的疾病,那瑜伽馆会不会有些亏?

  这里就涉及到法律上的一个公平原则,邵女士是给瑜伽馆交过学费的,她是在锻炼过程中受到的伤害不管责任大小,瑜伽馆都应担负起一定的责任。

  2、如果邵女士脑出血,跟瑜伽教练的动作有关系,那瑜伽馆要承担侵权责任。《民法典》第1198条规定: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大阳城集团娱乐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  一旦认定她的伤跟教练的动作有关系,那瑜伽馆就涉嫌侵权。理应赔偿邵女时的各项损失,比如医疗费,误工费等等。3大阳城集团娱乐、邵女士要求退回费用,会被支持吗?《消费者权益保》第53条规定: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,应当按照约定提供。未按照约定提供的,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;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、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。

  这里明确说明,经营者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服务的,应当按照约定履行,如果他没有履行事先的约定,他应当承担退回预付款,并支付消费者合理的利息。

  具体到本案中,邵女士之前交5万多预付款,是事先预定接下来的瑜伽私教课。但是现在因为她受伤,不能继续上课,并且这个伤是在瑜伽馆里造成的,她要求瑜伽馆退款没有消费完的私教费合情合理,一旦起诉到法庭,也会被法院支持。最后,经营者要以诚信为本,如果他们这次退掉邵女士的私教费,邵女士感动之余,她病好以后肯定会继续来到这家瑜伽馆锻炼。她甚至会把这次的事情讲给她的亲朋好友听,会给瑜伽馆带来更多的学员。往深处想,邵女士要求退费,对瑜伽馆来说,其实是一个商机,是一个不用花钱出广告的巨大商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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